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吴玉姣
出 处:《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10-16,共7页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 金: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权利谦抑的法理诠释与实现路径研究”(22YJC820037);福建江夏学院国家基金培育项目“权利谦抑的法理证成与实践研究”(JXS2021008)。
摘 要:家校矛盾尤其是“校闹”事件的频发,致使诸多社会危害出现。“校闹”相关问题已然陷入难解之困境,主要表现为:针对“校闹”行为,法律法规早已有相关规制,但收效甚微;“校闹”是一种违法或犯罪行为,可当事人却很少受到应有处罚;化解“校闹”的先行制度多种多样,被采用的却很少。造成上述困局的原因,大概存在家属方、校方以及社会舆论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家属方权利意识极度膨胀,但其法律义务意识却不强;校方一方面碍于自身无相关执法权力,另一方面只想息事宁人;社会舆论倾向于同情家属方,而往往也容易被家属方利用。归根结底,上述原因的根源在于家属方的权利主张狂热,因此有必要引入“权利谦抑”这一概念,同时加大对“校闹”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和宣传、推动赔偿金或补偿金的制度化、正确引导舆论监督等,以从法理上找寻破解“校闹”难题的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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