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诉源治理的检察实践——以日照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实践为蓝本  

Promoting Prosecutorial Practice in Governance of Social Litigation Sources--Based on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practice of the Rizhao procuratorat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万政 刘冉 WAN Zheng;LIU Ran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200 [2]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山东日照276800

出  处:《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107-110,共4页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摘  要:“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担负起推动诉源治理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高质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刑事和解+人民调解”为抓手构建检调对接矛盾化解机制,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落实企业合规改革,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档升级。

关 键 词:诉源治理 认罪认罚从宽 检调对接 企业合规 检察建议 

分 类 号:D926.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