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数字法学知识体系的研究进路  被引量:3

China’s Approach to Independent Digital Jurisprudential Knowledg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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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胡铭[1,2] Hu Ming

机构地区:[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

出  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3期69-83,共15页Ecupl Journal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项目号2023JZDZ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数字法学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可能成为率先取得突破的领域。本体论视角下的数字法学,是建立在工具论和领域论等理论之上的范式整合。数字法学的规范研究对象可细分为要素层、平台层和产出层三个层次。应根据研究目的与性质,设定符合数据特征的模型与分析方法,以有效挖掘数据中蕴含的信息与价值。数字技术与司法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正进行着双向塑造。探索构建中国自主数字法学知识体系的进路,存在法律规则和理论支撑供给不足等问题,未来需要重点考虑知识融合层面的平台搭建与人才培养,规则供给层面的制度完善与法律解释提升。

关 键 词:数字法学 自主知识体系 学科论 对象论 工具论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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