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份商洽函的评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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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柴磊[1] 

机构地区:[1]武警指挥学院作战指挥系

出  处:《应用写作》2023年第6期52-53,共2页Applied Writing

摘  要:根据中央军委2017年7月发布的新修订的《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函,是军队机关公文12个法定文种之一,适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征求意见、询问和答复问题、通报情况、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是法定公文中唯一一个平行文种,按照内容和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商洽函、问答函、请批函、告知函、邀请函等。

关 键 词:法定公文 用途划分 隶属关系 新修订 法定文种 请求批准 答复审批 告知函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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