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组织化到再组织化:我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重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浩然 

机构地区:[1]江汉大学法学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

出  处:《财政金融文摘》2023年第2期79-81,共3页FINANCE AND BANKING DIGEST

摘  要:一、“再组织化”后我国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制度革新(一)组织形式:从“层级制”到“扁平化”传统个人保险代理人以组织团队为主要发展模式。1992年《保险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首次在我国确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这一主体,我国保险业自此掀起了个人营销的大潮。个人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并不能获得固定佣金,其收入与争取到的保单直接挂钩。作为理性经济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必然会在保险业务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关 键 词:理性经济人 个人保险代理人 个人营销 制度革新 制度重构 保险业务 层级制 去组织化 

分 类 号:F842[经济管理—保险]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