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适用的优化路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磊 郑淼 

机构地区:[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  处:《财政金融文摘》2023年第5期92-94,共3页FINANCE AND BANKING DIGEST

摘  要:一、“非正式司法程序”前置:预重整程序的适用1.预重整程序定位:债务人主导型预重整。从立法渊源上看,我国预重整制度在法律规范上最先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虽然并未以“预重整”的概念出现,但其内在逻辑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破产法立法指南》相关规定高度契合,即预重整为“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进入重整程序后可依据重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批准的一种新型困境企业拯救方式”。

关 键 词:利害关系人 重整程序 立法渊源 司法程序 商业谈判 房地产企业 工作会议纪要 司法重整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政治法律—法学] F299.233.4[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