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时截取自己卡内资金之刑法定性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范永虎 常亮伟 

机构地区:[1]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检察风云》2024年第7期52-53,共2页Prosecutorial View

摘  要:“跑分”期间卡主截取自己卡内资金的行为多有发生,该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规范构造,不应以盗窃罪论处,其本质上是一种变合法占有为不法所有的侵占行为,应以侵占罪定罪处刑。何为“占有”占有概念是司法人员认定占有的逻辑出发点。虽然该概念肇始于民法领域,但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刑法意义上的占有不同于民法意义上的占有。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占有由客观占有事实和主观占有意思两个要件构成。

关 键 词:侵占罪 盗窃罪 占有意思 刑法意义 司法人员 要件构成 逻辑出发点 合法占有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