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2008—2023年人间狂犬病流行病学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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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新垒 肖明[2] 张丹丹 孙秀华[3] 

机构地区:[1]山东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科,274000 [2]山东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科,274000 [3]山东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274000

出  处:《中国农村卫生》2024年第6期61-64,共4页

基  金:2023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课题(GWY202336)。

摘  要:目的分析2008—2023年菏泽市狂犬病流行特征,探讨狂犬病防控策略,为人间狂犬病的有效防控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8—2023年菏泽市人间狂犬病的三间分布情况(发病时间与发病-死亡间隔时间、地区、人群分布),以及暴露情况、伤口处置情况、免疫接种情况等进行分析。结果2008—2023年菏泽市共报告人间狂犬病例58例,年均发病率为0.04/10万。2008—2012年疫情波动上升,2012—2023年呈波动下降,总体呈下降趋势(χ2=15.61,P<0.01);全年各月份均有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最多为1月份8例(13.8%),最少为2月份2例(3.4%);病例分布在该市9个县(区,其中牡丹区包含鲁西新区)中,发病率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曹县、巨野县、牡丹区。发病人群年龄以40~<70岁为主,占56.9%;病例男女性别比为2.4∶1;职业以农民为主(84.5%)。致伤动物均为犬只,以流浪犬为主(44.8%,26/58);暴露方式以咬伤为主(82.8%,48/58);暴露部位主要为手部(51.7%,30/58);暴露程度以Ⅲ级为主(70.7%,41/58)。暴露后未行任何处置的病例占48.3%(28/58),同时89.7%(52/58)的病例暴露后未接种狂犬疫苗,97.6%(40/41)的Ⅲ级暴露病例未使用被动免疫制剂。结论菏泽市应加强犬只的规范管理,对暴露人员进行伤口的规范处理和免疫接种,同时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狂犬病防治、免疫接种宣传工作。

关 键 词:狂犬病 流行特征 农民 防控对策 

分 类 号:R181.3[医药卫生—流行病学] R512.99[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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