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赵静(译) 

机构地区:[1]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  处:《民商法论丛》2024年第1期348-364,共17页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摘  要:利用对五个案例的逐个解答,将若干有关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的区分和适用问题串联起来,包括: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的区分标准,受害人支出的恢复原状费用是否属于可赔偿的财产损害,《德国民法典》第251条第2款“不合比例”的评价要点,第251条第2款是否适用于消极请求权等。通过分析,恢复原状保护完整利益,金钱赔偿保护价值利益。起初看似合理但结果无益的恢复原状尝试费用属于可赔偿的损害。对第251条第2款“不合比例”的衡量包括非财产损害之恢复原状。痛苦慰抚金不能作为是否合比例的比较数额。《德国民法典》第251条第2款原则上不能类推适用于消除请求权和不作为请求权。

关 键 词:损害赔偿 恢复原状 金钱赔偿 合比例 消极请求权 

分 类 号:D951.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