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施“不告而投”最高可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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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晨熙 郝嘉伟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法制与社会》2024年第5期37-39,共3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你的快递送到家了吗?”进入3月以来,网络上关于快递送货上门的话题讨论日渐火热,究其原因,与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 键 词:快递业务 快递服务 情节严重 话题讨论 新修订 快件 快递末端服务 《办法》 

分 类 号:F25[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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