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违规典型案例列举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樊东波 吴蓉蓉 

机构地区:[1]宁波海关

出  处:《中国海关》2024年第5期52-52,共1页

摘  要:进出口不如实申报或不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关 键 词:进出口商品 发货人 没收违法所得 法定检验 运营企业 危险品 货值金额 典型案例 

分 类 号:F75[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