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满后拒绝返还土地,村委会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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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学友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云南农业》2024年第7期94-94,共1页Yunnan Agriculture

摘  要:【案例】 2003年1月16日,张家村委会与王成利(不是张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张家村委会将2.93 hm2(44亩)村农用地发包给王成利种植葡萄等高效作物。承包年限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王成利每年的1月1日之前一次性交齐当年承包金1万元。合同第五条约定:承包到期后,甲方土地继续出包,王利成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包。

关 键 词:承包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承包合同 村委会 农用地 维权 同等条件 高效作物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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