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章利兵 曾智群 梁文静 

机构地区:[1]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 [2]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出  处:《环境》2024年第5期48-49,共2页Environment

摘  要:甲公司属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该公司和某地丙一伙人合谋,通过丙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树脂粉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乙运输公司拉到甲公司指定地点倾倒。经调查,甲告知乙运输的是普通木屑粉,乙并未获悉运输倾倒的废物为危险废物。据此,公安部门认定乙运输公司没有主观故意,对乙不予刑事立案,对甲和丙移交检察院起诉,甲、丙被判刑。此后,检察院要求主管部门对乙进行行政处罚,那应当如何对乙进行行政处罚?如处罚,能否认定乙是受诱骗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 键 词:行政处罚 减轻处罚 主观故意 刑事立案 危险废物 检察院 认定 公安部门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