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与“突”:清代京师整饬风俗与禁戏  被引量:1

“Encirclement”and“Breakthrough”——Regulating Custom and Ban on Drama in Pekin in Q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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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彭秋溪 Peng Qiuxi

机构地区:[1]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出  处:《学术研究》2024年第6期168-176,共9页Academic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稀见清代饬禁戏曲小说史料汇编与研究”(18CZW03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出于对“风俗”的整饬,康熙十年起禁止京师内城设立“戏园”,内城成为“区域性禁戏”的典型代表。至乾隆后期,内城突破禁令出现戏园,直到嘉庆四年才被再次禁止。因为内城“茶园”的存在,嘉庆后期偶尔出现“茶园”违禁演戏的现象。除了国服期以外,自嘉庆十二年起,“斋戒日”也被正式纳入“时段性禁戏”,并且禁限时间偶尔被延长。此外,京师地区还存在“纲常伦理性禁戏”,禁止演唱淫词、斗狠之戏,严禁夜戏、卖女座。道光以后,国势日微,因官商勾结、权力寻租,以及帝王对戏曲演出的默许态度,禁戏令逐渐松弛。总体而言,在“围”与“突”的争衡中,较之外省,京师地区禁限的效果仍旧最为直接、最为有效。

关 键 词:整饬风俗 禁戏 京师 戏园 

分 类 号:I206.2[文学—中国文学] K249[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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