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及汉初田租征收和计量问题新探  

A New Explo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Taxation and Products Measurement in Qin and Early Han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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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代国玺[1] Dai Guoxi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济南250100

出  处:《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23年第6期32-44,共13页HISTORY OF PRE-QIN,QIN AND HAN DYNASTIE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出土简读与秦汉农业研究”(18CZS009)阶段性成果。

摘  要:秦及汉初,官府征收田租称为“租禾稼、顷幺稿”。所谓“禾稼”,应指禾穗而非全禾或禾的子实。由于征收的谷物形态比较原始,秦及汉初根据谷物形态与种类,制定不同计量标准,创制出“四大一小”谷物计量体系,以简便田租征收工作。这一时期田租类型属于典型的分成租,官府确定田租数量,是以地块为单位,测定不同地块的“禾程”即禾穗单位产量面积,再按照“禾程”专用原则,计算出不同地块的纳租数量与所有地块的纳租总额,最后再分解到户。秦及汉初的田租制度呈现一系列不同于后世的特点,是中国田税发展史上一个独特阶段。

关 键 词:秦汉 田租制度 度量衡 岳麓秦简 张家山汉简 

分 类 号:K232[历史地理—历史学] F812.9[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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