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守纪,共同担当,杜绝与论文发表有关的学术不端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本刊编辑部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华眼底病杂志》2024年第7期517-517,共1页Chinese Journal of Ocular Fundus Diseases

摘  要:根据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为了杜绝与论文发表有关的学术不端,特将本刊投稿及稿件处理的的相关要求重申如下。不符合要求、无说明并且也不能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有文稿,编辑部有权拒绝接收。

关 键 词:学术不端行为 高等学校 论文发表 稿件处理 科研数据 捏造事实 学术信息 学术论文 

分 类 号:G23[文化科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