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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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社会组织》2024年第13期41-42,共2页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摘  要:同一住所可以登记两个社会团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有固定的住所。可见,住所是社会团体的主要办公场所,属于社会团体的法定登记事项,不同社会团体不得将同一住所作为法人登记事项。

关 键 词:登记事项 政策问答 法人登记 办公场所 民法典 住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机构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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