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交叉情形下先刑后民与否的认定  

Determination of Whether Criminal First and Civil Second in Cross Case Procee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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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付建国 谷春燕 Fu Jianguo;Gu Chunyan

机构地区:[1]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4年第17期47-49,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先刑后民与否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同一事实。同一事实,既包括主体完全相同,也包括案件基本事实存在完全竞合或者基本竞合。如仅有部分牵连,则不足以阻碍民事案件继续审理。即刑事与民事案件责任主体如不同,只要双方构成民事法律关系,除刑事责任主体承担外,其他主体仍应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案件应继续审理。

关 键 词:先刑后民 民刑交叉 民事责任 民事案件 民事法律关系 竞合 刑事责任主体 裁判要旨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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