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监护人可以要求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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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志民 

机构地区:[1]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中国政法大学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4]中央民族大学 [5]中国人民大学 [6]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 [7]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 [8]中央广播电视总 [9]北京广播电视台

出  处:《法律与生活》2024年第8期102-102,共1页Law & Life

摘  要:读者:我家的孩子着我在某款网络游戏里充钱。由于孩子未满18岁,我可以向网络游戏运营商要回这笔钱吗?刘志民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可以分析得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游戏中充值,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可生效。

关 键 词:法定代理人 《民法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力待定 网络游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刘志民 监护人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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