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面临四大突出问题——基于湖北、四川的调研  

Four Outstanding Issues Facing Ex Post Government Investment Supervision:Base on Studying Conditions of Hubei and Sichuan Provi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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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励晴 李粉 马小丁[1] Wang Liqing;Li Fen;Ma Xiaoding

机构地区:[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

出  处:《中国投资(中英文)》2024年第13期84-85,共2页China Investment

摘  要:后评价是政府投资事后监管的重要环节,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家层面,我国2008年首次针对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提出要求,2014年对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从地方层面,在中央政策指导下,各地不断完善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目前已有16个省份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湖北和四川两省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开展较早,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均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后评价工作机制,成为各地学习的榜样。

关 键 词:投资项目决策 投资项目后评价 事后监管 政府投资项目 投资效益 后评价工作 地方层面 中央政府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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