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一审案件审限管理的实践分析及完善思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娜 李辛 

机构地区:[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爲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出  处:《中国审判》2024年第16期86-89,共4页China Trial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3个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为2个月。同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时间节点也作出明确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不同程序的举证期限作出了不同要求,即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不少于15日,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小额诉讼举证期限不得超过7日。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一定程度上会对当事人的权益及司法公信力产生影响。

关 键 词:一审案件 审理期限 举证期限 小额诉讼程序 完善思考 普通程序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