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濮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出 处:《公民与法(审判版)》2024年第6期60-64,共5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裁判要旨轮奸是强奸的共同实行正犯,是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属于强奸罪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情形,不要求有人强奸既遂,即便无一人得逞,对未得逞者仍应认定轮奸,但属于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减轻处罚。轮奸要求行为人基于共同强奸之故意而实施轮流奸淫的实行行为,仅实施帮助、教唆行为,不构成轮奸。轮奸本身不涉及既遂、未遂判断。法院认定轮奸情节,属于法律评价问题,不受检察机关指控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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