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出 处:《税务研究》2024年第9期122-128,共7页TAXATION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制造业低碳转型与稳增长协同发展的实现机制与财政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3BJY00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基本科研项目“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转型的财政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722022AK00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项目编号:2024104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本文利用2013-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研究了2016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调整对企业数字化和绿色化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政策调整扩大了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的适用范围,在集约边际上显著促进了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的数字化和绿色化创新。然而,在广延边际上,政策扩大适用企业范围因新纳入企业的研发策略行为对数字化和绿色化创新产生了未预见的负面影响。机制分析表明,新纳入企业的研发消极关注、研发操纵以及对传统创新的偏好是导致政策适用企业范围扩大产生未预见负面影响的重要原因。据此,建议提升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研发相关培训费的加计扣除比例,针对新纳入企业建立长期性、高质量的创新财税优惠政策体系,采取相应的举措防范新纳入企业的研发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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