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与政府能力之平衡:公共服务基本尺度的新分析框架  

Balance Between Basic Rights and Government Capacity:A New Analytical Framework on the“Basic”Scale of Public Servic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钟裕民[1] Zhong Yumin

机构地区:[1]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23

出  处:《学海》2024年第5期179-187,共9页Academia Bimestri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美好生活视域下我国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研究”(项目号:20BZZ06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明确公共服务的“基本”尺度,是公共服务理论建设及国家制定公共服务发展战略的前提,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遵循这一原则,不仅要确立基本权利思维,而且要充分认识政府能力的限度,考量基本权利与政府能力的协调平衡。一般而言,依据政府能力与基本权利的平衡程度,可以把基本公共服务分为强-高型、弱-高型、弱-低型、强-低型等发展样态。其中,强-高型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样态,应该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在具体实践中,要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确立公共服务的“基本”尺度:既要以基本权利为基准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又要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做到基本公共服务的“量力而行”。

关 键 词: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权利 政府能力 动态调节 

分 类 号:D630[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