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彭志雄 PENG Zhixiong
机构地区:[1]中共邵阳市委党校/邵阳行政学院经济教研部,湖南邵阳422000
出 处:《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5期58-67,共10页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常态下民间借贷危机的形成机理及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6BJL068)。
摘 要:近年蓬勃发展的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已经成为金融业新质生产力,对金融业基础设施、服务模式和产品形态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对消费金融的影响尤为深远。20世纪,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与交易成本创新理论均揭示了技术进步对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默顿与博迪的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具体来说,金融体系具有提供清算与支付结算的方式、实现资金融通并提供经济资源跨期配置的方式、提供风险控制能力等六大功能。基于默顿和博迪的金融功能理论,从基础性金融功能实现视角分析,可以发现,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创新技术在强化消费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消费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升级消费金融的支付结算业态三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赋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赋能消费金融的作用,必须正确认识金融科技的新质生产力定位,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全面借助监管科技加强消费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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