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履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责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报告——以海南藏族自治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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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毛措 

机构地区:[1]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人民检察院

出  处:《青海检察》2024年第3期22-25,共4页Qinghai’s Procuratorial

摘  要:检察机关在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的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实施活动的同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予以监督,发挥着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每一起行政案件的理想状态,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检察机关应积极变革办案方式,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针对性开展工作,消除当事人之间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分歧。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行政案件 事实认定 监督职责 海南藏族自治州 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释法说理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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