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呢?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麻增伟 

机构地区:[1]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24年第9期27-27,共1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该经济补偿金的起算点应当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起算。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是:(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关 键 词:劳动合同终止 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法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起算 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