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和执法分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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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戴林芳 

机构地区:[1]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  处:《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年第10期7-8,共2页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摘  要: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价格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原发展改革委的价格工作职能,分解为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两个版块。发展改革委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由医保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实施价格调控;市场监管部门履行价格执法职能,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价格管理与执法分离的改革实践看,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关 键 词: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价格管理 价格调控 价格政策 市场秩序 执法职能 价格执法 

分 类 号:F7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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