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定位与适用——以人民法院百例行政判决为样本  

The Positioning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Trust Protection in Administrative Law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悦 李洪雷[1] Zhang yue;Li Honglei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24年第21期85-90,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近年来,信赖保护原则的制度安排及理论研究,在国内外行政法领域逐步受到关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探讨也日益广泛。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赖保护原则在法律定位及适用规则上的模糊性,司法实践对该原则的适用随意性、差别化倾向明显。信赖保护原则不因其适用规则的模糊性而成为法外之地,对于明显属于法不溯及既往、正当程序、诚实信用、法安定性等原则调整范围的情形,不宜过分扩大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信赖保护原则适用应当以行政行为为限,在标准上适当参照行政行为可诉性标准,抽象法律规范、政策性支持、过程性行政行为、相关性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不作为或不纠正行为等不应纳入信赖保护原则适用的范围。对于原行政行为具有给付性质、变更后行政行为具有行为属性等情形下信赖保护方式的归类问题,可在存续性保护与财产性保护两分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恢复维持的存续性保护、恢复维持的财产性保护、调整变通的存续性保护、调整变通的财产性保护四重分类体系。

关 键 词: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判决 正当程序 适用规则 诚实信用 行为属性 可诉性 分类体系 

分 类 号:D926.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