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争论与厘定  

Debate on and determination of types of behavior for the crime of affray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伟[1] CHEN Wei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处:《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48-59,共12页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聚众斗殴罪的体系审视与规范适用研究”(编号:22FFXB064).

摘  要: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界定是对其性质辨析的逻辑前提,牵涉到本罪成立与否及其犯罪形态判断等关键性问题。就现有观点来看,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主要聚集于“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而且二者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单一行为说”强调了斗殴行为与公共秩序法益之间的紧密关联性,但是忽视聚众行为的本体价值,致使与刑法已有规定和本罪法益实体不相一致的缺陷。“复合行为说”较好弥补了“单一行为说”的弊端,从整合论视角对“聚众”与“斗殴”进行一体化看待,能够较好兼顾立法明文表述与法益实体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在合理界定之下可以较好避免刑罚处罚宽窄不当之弊端。

关 键 词:聚众斗殴 单一行为 复合行为 公共秩序 

分 类 号:D924.1[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