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篡改检测报告骗取医保基金构成诈骗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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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梦娇 

机构地区:[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4年第24期51-54,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医药代表为获取销售提成,篡改患者的基因检测报告,使不符合医保范围的患者通过医保基金报销药品费用,进而根据销售量获取销售佣金,此种行为构成诈骗。其中医药代表是行为人,不知情的患者是主要获利人,二种角色的分离并不影响诈骗罪成立。行为人虽然只获得极少的利益,但只要获利来源于医保基金,就应当认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数额以涉案行为给医保基金造成的全部损失认定,行为人对此承担全部退赔责任。在其获利较少但认罪态度好、主动全部退赔的,可予以较大幅度地酌情从宽处理。

关 键 词:从宽处理 诈骗罪 医保基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损失认定 药品费用 裁判要旨 篡改检测 

分 类 号:D924.35[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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