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沈小军 Shen Xiaojun
机构地区:[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应用法学》2024年第5期202-206,共5页China Journal of Applied Jurisprudence
摘 要:法答网问题:保险责任条款约定按照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支付保险金,是否属于“比例赔付或给付”条款?能否认定为免责条款?一、问题的提出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无论受害人还是赔偿责任人,都可能因此面临高额的经济损失。作为分散意外事件经济后果的金融工具,市场上有多种保险产品可以为意外事件导致伤残的情况提供保险保障。除了最为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外,还有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公司为便于确定保险金的数额,常常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以被保险人评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一定的比例乘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标准。对于这种伤残等级比例给付条款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第1款意义上的“比例赔付或给付”条款,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在伤残等级比例给付条款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17条的免责条款订入控制规则和第19条的内容控制规则问题上,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较为突出。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3.135.20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