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泰案”看清朝监察制度的运行与弊病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泽颖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出  处:《中国纪检监察》2024年第20期60-61,共2页

摘  要: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发展至清朝,从制度的完备程度和法规的完善程度看,都已超越前代、达到顶峰。制度上,中央监察机构和地方监察机构并举;法规上,监察立法数量远胜前朝。然而,监察制度的完备并未达到杜绝贪污的效果,相反,清朝贪污案件频发,出现了大量的大贪、巨贪。清乾隆朝是清朝监察立法最多的时期,相关立法有且不限于《大清律例》《钦定台规》《京察滥举处分条例》等等,但正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有清一代最多的贪腐案件,其中山东巡抚国泰贪污案因贪污数量巨大,造成影响恶劣而极具个案价值。通过对此案案发、查办过程的梳理,将有助于展现清朝监察制度的具体实践及其利弊,可为后世监察制度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 键 词:《大清律例》 处分条例 监察机构 贪污案 监察立法 钦定台规 山东巡抚 监察制度 

分 类 号:K249[历史地理—历史学] D691.49[历史地理—中国史] D929[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