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公安机关主责定位的思考  

Pondering over the Orientation of Major Responsibilities for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t Provincial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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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远晓 Chen Yuanxiao

机构地区:[1]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出  处:《公安研究》2024年第10期19-24,共6页Policing Studies

摘  要:在当前政治建警加强推进期、履行使命严峻考验期、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期的新形势下,省级公安机关准确界定自身主责定位,对于推动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当好警务理念创新的“引领者”、全省治安问题的“科研所”、警情研判预警的“气象台”、警务指挥调度的“司令部”、重特大案(事)件的解题“专家库”、作风效能建设的“标杆警”六个方面,对省级公安机关的主责定位进行了阐述。

关 键 词:省级公安机关 主责定位 警务改革 理念创新 

分 类 号:D631.1[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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