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陈炜枫 张彦[1,2,3] Chen Weifeng
机构地区:[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310058 [2]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58 [3]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58
出 处:《湖北社会科学》2024年第8期33-41,共9页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论争与探索”(22FKSB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道德进步是人类繁荣的美好愿景。然而,道德进步在学理上遭遇了“道德”的主观性争执“、进步”的相对主义质疑以及“道德进步”的意识形态挑战,给其造成了阐释困难。进化伦理学将“进化”等价为“进步”,在生物学的自然事实支撑中为道德进步打开了一条自然主义进化阐释道路,但无法摆脱来自形而上与认识论的质疑,是一种有限的阐释方式。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自然主义的风险在于“从自然科学走向神秘主义”,道德进步构成危险的“现代唯灵论”。历史唯物主义以建筑学式的类比说明了道德的客观性,以建构主义的可错道德确定了最低的进步判定标准,阐明了阶级社会中道德的根本性质,并划定了“真正人的道德”的进步目标,为道德进步奠定了达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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