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桓案”看明朝监察制度的运行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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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崔瑾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出  处:《中国纪检监察》2024年第22期60-61,共2页

摘  要: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明朝尤为重视监察制度的建立和运转。明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初有言:“纪纲法度,为治之本,所以振纪纲、明法度者,则在台宪。”有明一代,监察制度已形成一整套运行严密的系统:对外自成体系、覆盖全面;对内相互制约、严选用人。整个制度运作灵活、机制完备,并呈法规化、体制化趋势,为后世的监察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关 键 词:明太祖朱元璋 监察制度 制度运作 体制化 法度 自成体系 纪纲 

分 类 号:K248[历史地理—历史学] D691.49[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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