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产权·善举:近代上海一宗冢地交涉案述论  

Sovereignty,Property Rights and Good Deeds:A Case of Cemetery Negotiation in Modern Shanghai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陶水木 Tao Shuimu

机构地区:[1]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310012

出  处:《民国档案》2024年第4期41-49,共9页Republican Archive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上海慈善团体财产研究”(19BZS06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上海开埠后多个租地章程都规定,租界内的华人义冢未经华人允许不得占用、迁移,但租界当局常以筑路、建学堂等为名,强行占用冢地,或要求迁移、租售。1902年舆论一致谴责的同仁辅元堂北浙江路义冢“盗卖”案,其实就是租界当局一再要求售卖,中国地方当局屈从压力,授意善堂经董通融的结果。签约售地后,租界当局又“曲谅”华人舆情,提出“换地”,善堂虽然收回了冢地,但亏赔甚巨,且与租界当局签约规定该冢地此后永远不许售卖、租让或改作他用,丧失了善产处置权。20世纪30年代初,上海慈善团通过市政府商请租界当局撤销该冢地原合同、改善善产使用以裕慈善经费,遭工部局拒绝,使慈善团坐拥巨额善产而弃之无用,既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交通、商业和城市风貌。

关 键 词:上海租界 冢地交涉 同仁辅元堂 华人慈善团体 工部局 产权合同 

分 类 号:K26[历史地理—历史学] F329[历史地理—中国史]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