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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勇[1] Wang Yong
机构地区:[1]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出 处:《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4期85-100,共16页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的整理与研究”(17ZDA181);湖南省“十四五”时期社科重大学术和文化研究专项“简牍时代的湖湘历史研究”(21ZDAZ18)阶段性成果。
摘 要:走马楼西汉简中多个长沙相史举劾武陵地方官吏的案例,反映出武陵郡在西汉中期应该归长沙国所有。基于刘氏长沙国含长沙、武陵二郡,重新思考长沙国封域变迁过程,可对既有认识做出调整。景帝前元二年(前155)以长沙郡置国,封子定王发,景帝后元二年(前142)益封武陵郡。此时长沙国的疆域,可在周振鹤所考刘氏长沙国初封时疆域基础上,加上包括镡成在内的武陵郡各县,而减去属南郡的华容、州陵、孱陵,属豫章的艾县。此后长沙国裂分王子侯国的过程如周振鹤所述,而顷王附朐继位前后朝廷以孱陵交换了长沙国的耒阳、便县,剌王建德时又削去长沙国八县,此八县因脱离长沙国后不久即回归长沙、武陵郡,现已不可考。元帝初元元年(前48)长沙国因无后废除为长沙、武陵两郡,安城、容陵、攸、茶陵及剌王时所削八县回归两郡。初元四年(前45)以长沙郡重置长沙国时,武陵郡不再回归长沙国,回归长沙郡的安城等地亦不再划出,从而形成《汉志》十三县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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