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夏文登 葛焕礼 XIA Wendeng;GE Huanli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 [2]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
出 处:《青海社会科学》2024年第5期187-198,共12页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代日常生活中的时间管理研究”(20BZS041);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北宋前中期经学传授形态研究”(2025-ZZJH-196)。
摘 要:宋代家祭世数的变迁以大观四年为界限,此前官方因重建家庙制度形成了正三品及以上官员家祭四世或三世的规定,但对从三品及以下官员家祭世数并未有明文规定,民间则出现了士庶通祭三世的现象,甚至出现了祭及高祖、先祖、始祖的主张。大观四年,宋徽宗通过手诏将臣庶家祭世数分为五世、三世、二世,但这一规定在北宋末年就被破坏。南宋虽形成了正一品祭五世的惯例,但从一品及以下臣庶家祭世数未有明文规定,以致出现民间混祭五世、四世、三世的现象,这应当与南宋士大夫祭及高曾主张的发展有关。宋代民间家祭世数的变化,一方面受尊卑等杀礼义的推动,另一方面则受缘情制礼准则的影响,二者相互制约与融合,共同促进了宋代家祭世数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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