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无缝衔接同向发力的探索与实践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周霖 

机构地区:[1]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出  处:《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第23期12-13,共2页MARKET REGULATION

摘  要:《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两项重要基础性制度,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但是往往由于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不同,导致许可和检查工作容易出现脱节,造成许可质量不高、把关不严,日常检查问题隐患发现不了、发现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关 键 词:《食品安全法》 监督检查制度 日常监督检查 日常检查 基础性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