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一案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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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林矩鸿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班组天地》2024年第11期33-33,共1页WORLD OF TEAMS

摘  要:9月28日,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煤矿因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缴纳了罚款30000元,煤矿主要负责人也同步缴交罚款10000元。“你们看看,你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中,一个月前记录的地点和经过路线不明确。”6月6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龙岩市永定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对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煤矿开展“双随机”暗查,发现该矿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行为。

关 键 词:科学技术局 工业信息化 福建省龙岩市 服务中心 带班下井 煤炭行业 永定区 缴交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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