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免费开源的人工智能的立法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马琛杰 

机构地区:[1]北京理工大学,北京102401

出  处:《经济师》2024年第12期76-78,共3页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第九十五条规定了免费开源的人工智能不适用该法,意味着将其排除在“人工智能法”的规范之外。虽然免除其法律义务客观上能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但将其完全排除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外,将使该条款缺乏立法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在真正面临问题时也缺乏操作性,这将为法律的稳定埋下隐患。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虽然同样采取了大范围免除免费开源的人工智能的义务的措施,但是在特定领域依旧保持对其适用法律规范的可能。将免费开源的人工智能纳入“人工智能法”的规范对象之中,采取除外条款的方式进行规范,并置于第一章内或许更具备科学性。

关 键 词:免费开源的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法 立法 风险 

分 类 号:F062.6[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