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24]83号)  

Letter in Reply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Upgrading Four Provincial Development Zones Including Guangzhou Huadu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to 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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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国务院办公厅

出  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4年第32期9-10,共2页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摘  要: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有关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国务院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 键 词:省级开发区 广州花都 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务院办公厅 工业园区 江西贵溪 商务部 

分 类 号:F12[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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