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的讨论  被引量:1

The Burden of Proof in Trade Secre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Discussion on Article 32 of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周志东 Zhou Zhidong

机构地区:[1]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91-107,共17页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民法典编撰重大问题研究”(22&ZD2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实施中的证明责任疑难问题研究”(22BFX05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第1款存在立法失误,客观上倒置了商业秘密构成的证明责任,必须结合商业秘密保护的实体价值和证明责任规范说进行重构。商业秘密构成的证明责任只能由权利人承担,对其证立仍应以秘密性要件为核心,但可通过事实推定减轻其证明困难。在证明侵害行为阶段,权利人亦应对侵害行为承担证明责任。第2款第1句的表述存在瑕疵,可以通过主张具体化义务或法律推定两种方案来优化,但在案件具体的证明路径上都可围绕法律推定展开。总体而言,权利人的初步举证可定位为推定的前提事实,商业秘密的构成和侵害行为则是推定事实,以此兼顾证明责任的正确分配和权利人证明困难的减轻,实现对权利人的适度倾斜保护和实体目的之均衡。

关 键 词:商业秘密侵权 证明责任 初步证明 法律推定 

分 类 号: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