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17与IFRS9执行影响变化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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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振华[1] 吕文琦 雷太松 

机构地区:[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 [2]界面新闻 [3]华农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出  处:《中国保险》2024年第11期47-50,共4页China Insurance

摘  要:2017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IFRS17),IFRS17将取代IFRS4,在2023年1月1日起的会计期间生效。中国财政部会计司自2018年开始启动中国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项目,并于2020年12月24日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由此,“中国版IFRS17”正式推出,中国保险公司后续将采用与国际趋同的会计计量方法。中国的部分保险公司已于2023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其他保险公司将陆续实施,最晚将于2026年实施。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公司通常会同时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当然也有保险公司提前单独实施了新金融工具准则。

关 键 词:财政部会计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 会计期间 修订项目 IASB 企业会计准则 

分 类 号:F842.3[经济管理—保险] F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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