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支机构责任承担“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钟锐 匡牧霞 

机构地区:[1]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610100 [2]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610100 [3]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610100

出  处:《中国检察官》2024年第21期46-49,共4页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摘  要:《民法典》第74条第2款对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承担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对法条理解存在分歧,导致审理分支机构责任承担案件时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影响法律统一实施。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民事类案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方式,推动解决法人分支机构责任承担“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关 键 词:分支机构 法人 民事责任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291.91[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