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寄递动植物及其产品问题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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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慧敏 董沁元 张孟 

机构地区:[1]深圳海关

出  处:《中国海关》2024年第12期44-45,共2页

摘  要:个人是否能够携带、寄递新鲜水果蔬菜及肉、蛋类产品进境?根据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所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新鲜水果蔬菜、肉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物品。如确需携带、寄递进境,应当事先向海关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进境。

关 键 词:官方机构 动植物检疫 审批手续 新鲜水果 寄递 进境 

分 类 号:F75[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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