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雷州半岛灌区工程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人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4〕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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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广东省人民政府

出  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26期2-3,共2页

摘  要:为做好雷州半岛灌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发布通告如下:一、雷州半岛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50万亩,其中新增185万亩,改建265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灌区范围内的干、支渠工程及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灌排泵站、灌区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建设占地范围涉及湛江市辖区的廉江市、遂溪县、吴川市、坡头区、麻章区、雷州市及徐闻县共7个县(市、区),包括扩建运河、改扩建干支渠、渠系建筑物、新建泵站及输水管线沿线检修阀井等建筑物的占地范围(见附件)。

关 键 词:灌区工程 干支渠 渠系工程 设计灌溉面积 渠系建筑物 输水管线 遂溪县 廉江市 

分 类 号:S27[农业科学—农业水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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