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  

作  者:马骋骁 

机构地区:[1]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出  处:《知识经济》2025年第4期199-201,共3页Knowledge Economy

摘  要:当自动驾驶系统全部或部分取代了人类驾驶员的义务,汽车运行方式由传统的人工驾驶逐步转变为自动驾驶,迫使人类必须正视驾驶汽车的责任鸿沟难题。为化解纠纷,应当确认现阶段自动驾驶汽车不宜赋予民事主体地位;在现行侵权法框架下,一方面明确侵权事故责任主体根据自动化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另一方面追究生产者、销售者以及研发者的严格产品责任。为全方位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多元责任主体机制,同时发挥责任保险的作用,全方位平衡各主体之间利益,最大程度保障受害者得到救济。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自动驾驶汽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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