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期限未满被认定违法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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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卢旭 

机构地区:[1]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  处:《资源导刊》2024年第23期50-50,共1页Resources Guide

摘  要:案情某公司因高速公路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建拌合站,该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并向所在地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有效使用期限为两年;土地复垦方案中,完成土地复垦期限为4个月。临时用地两年使用期满后,因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项目3个月后才竣工,该地块临时用地需顺延使用3个月,才能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再用4个月时间完成土地复垦。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土地使用者在1个月内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完成土地复垦,消除违法状态。

关 键 词:临时用地 土地使用者 土地复垦 有效使用期限 拌合站 主体工程建设 用地手续 高速公路施工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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